《蘭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》
目標2023年年底前,完成首輪化學物質基本信息調查和首批優(yōu)先評估化學物質詳細信息調查,開展一批化學物質的環(huán)境風險篩查。2024年年底前,落實《甘肅省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》(第一批)。到2025年,初步建立蘭州市新污染物環(huán)境調查監(jiān)測體系,完成一批新污染物治理試點示范;初步掌握蘭州市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生產、使用以及環(huán)境賦存情況;新污染物治理長效機制逐步形成,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提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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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標2023年年底前,完成首輪化學物質基本信息調查和首批優(yōu)先評估化學物質詳細信息調查,開展一批化學物質的環(huán)境風險篩查。2024年年底前,落實《甘肅省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》(第一批)。到2025年,初步建立蘭州市新污染物環(huán)境調查監(jiān)測體系,完成一批新污染物治理試點示范;初步掌握蘭州市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生產、使用以及環(huán)境賦存情況;新污染物治理長效機制逐步形成,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提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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